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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案】2021级电气工程学术硕士培养方案
    来源:必威国际 日期: 2021-07-07

    电气工程(代码:0808)硕士公司产品方案

    2021年版)

    一、学科简介与方向

    电气工程学科是研究电磁现象、规律和应用的学科,是现代科学技术领域的核心且关键学科,在国家科技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电气工程的应用涉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国防和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电气化被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工程技术成就之一。在需求牵引、内涵驱动和交叉学科的推动下,电气工程学科正呈现出旺盛的发展态势。

    必威国际电气工程学科创办于1933年,1978年招收研究生,是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和国211重点建设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院士工作站。拥有国家级电气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西电力系统最优化和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电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和电力系统动态模拟与数字仿真一体化专业实验室、广西电力输配网防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期以来,必威国际电气工程学科定位广西、面向全国、服务东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明显的区域优势,取得了一系列令国内外同行瞩目的科研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电气工程学科方向:1.电机与电器;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二、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掌握探索科学问题的方法,具备独立科研的基本能力,能在技术领域取得有创新性的研究结果。

    (一)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正确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自觉维护学术尊严,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掌握电气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专业的学术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其中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硕士研究生学习工作时间为每周60小时,要求出勤率不低于80%。各导师(组)或科研团队或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可制定考勤规定,但不能低于上述条件。

     

    四、课程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

    公共学位课必修3门,7学分;专业类学位课必修3门,9学分;非学位课选修4门,8学分。必修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开题报告等,不计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时

    学分

    预计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

    10001M

    英语(硕士)

    64

    4

    1

    10002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10004M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

    专业

    10006M

    数值分析

    48

    3

    1

    112080801M

    电网络理论

    32

    2

    1

    112080802M

    电气工程学科前沿讲座

    64

    4

    1

    8专题选2个写课程学习论文

    112080803M

    电磁场理论

    32

    2

    1

    112080804M

    电力系统分析

    32

    2

    1

    112080805M

    电力系统过电压

    32

    2

    1

    112080806M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

    32

    2

    1

    112080807M

    电力系统程序设计

    32

    2

    1

    112080808M

    线性系统理论

    32

    2

    1

    112080809M

    人工智能及其应用

    32

    2

    1

    112080811M

    电力系统最优化及应用

    32

    2

    2

    112080812M

    非线性控制系统

    32

    2

    2

    112080813M

    电力系统不确定规划与可靠性分析

    32

    2

    2

    112080814M

    电力系统经济学基础

    32

    2

    2

    双语

    112080815M

    防雷接地技术

    32

    2

    2

    112080816M

    高电压工程

    32

    2

    2

    (三)课程考核

    学位课程采取考试方式考核,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为合格。必修环节必须完成且考核通过。课程考核不合格,需重修。

    五、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一)文献阅读与选题

    研究生入学后应不断进行文献阅读和选题训练。研究生论文选题要符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公司产品的学科专业领域及层次。在学位论文开题前,须阅读与拟选课题相关的、本学科近10年文献80篇以上(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40篇),并整理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求清楚地阐述拟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并提出拟选课题可能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内容。

    (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3学期中进行。研究生确定选题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及参考文献,以及课题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开题答辩

    研究生一般应在1.5学年内完成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学院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和开题评议。研究生开题由导师负责组织评议指导小组进行汇报。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评议小组成员(非导师)担任组长。通过开题答辩的,准予进入论文课题研究阶段;未通过开题的可申请二次开题。

    (四)换题

    研究生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应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重新进行开题,课题研究时间不能少于1年,研究生学习时间超过4学年后不能换题。

    六、实践环节

    在学期间需担任过1次校研究生助教岗位,或协助导师承担教学、科研等辅助工作不少于60学时,可协助导师辅导一门本科专业课,或指导实验课,或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或协助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由导师写出评语。

    七、学术活动

    在学期间应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校外至少2次),本人做学术报告应不少于2次。

    八、学位论文研究与结题

    (一)论文研究

    硕士研究生课题研究时间不能少于1年。研究生完成预期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于学位申请审核前至少1个月申请论文研究结题。

    (二)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以学位论文的形式提交。学位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准确,格式严密,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

    (三)结题答辩

    公司组织研究生进行公开结题答辩。结题答辩应对课题研究内容、论文规范性、论文质量等全面评价。通过结题答辩的,准予进入学位申请审核阶段。未通过结题答辩的可申请二次结题答辩。

    九、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要求

    (一)学位论文质量

    1.论文选题需选择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综述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研究内容饱满、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结果可靠、研究结论可信。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应用研究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做到理论分析与技术开发有机结合。鼓励论文选题尽可能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成为导师科研课题的一个组成部分。

    2.论文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能表明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术学位论文研究应具有一定创新性,论文在综合、分析、研究、实验等方面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技术难度、先进性和科学性,能体现作者跟踪学科研究前沿,系统地运用电气工程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研究和解决该学科的有关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应为一篇系统完整、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论文应保证学术质量,有新的见解,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严禁剽窃,抄袭,杜撰,拼凑学术论文。

    4.论文要求写作认真,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格式规范,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论据充分,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数据详尽真实,引述准确,参考文献列举恰当,软件、附件文档齐全。按学校要求统一装订成册。

    5.学位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0篇(本),其中英文文献占50%以上。

    (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要求

    对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情况表,由导师签字确认其真实性。经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公司在学习规定年限内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取得科研成果实行积分制(采用表1所示的科研成果积分列表)。同时,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凡申请学位研究生须达到所申请学位规定积分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3分;

    2. 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0.3分;

    3. 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0.1分;

    4. 科研成果须以必威国际为第一署名单位;

    5. 除积分列表规定排名外,科研成果须研究生第一作者(或研究生第二作者且其导师第一作者);

    6. 学术论文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

    7. 其他未明事宜由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硕士研究生从2018级开始执行;博士研究生从2019级开始执行。

      1科研成果积分列表

    成果类别

    科研成果内容

    成果积分

    1

    IEEE Trans.系列期刊、SCI中科院一区期刊、CCF-A论文

    4/

    2

    SCI中科院二区期刊、中国电机工程学报、自动化学报、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2/

    3

    SCI中科院三区期刊、CCF-B论文

    1/

    4

    其他SCI期刊、EI期刊论文;第1-3类论文投稿后进入第2轮审稿(限硕士研究生有效)

    0.6/

    5

    教育部公布的A+与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不包含导师

    0.6/

    6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CF-C论文

    0.3/

    7

    教育部公布的A类与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不包含导师

    0.3/

    8

    EI期刊增刊论文;

    其他学术期刊论文;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

    注:本类积分累计不超0.2分。

    0.1/

    十、学业考核

    (一)学分审核

    1.研究生应于第1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取得应修学分。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对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未修完学分或成绩未达到要求者,予以学业预警。

    2.研究生第2学年末仍未修完学分或成绩未达到要求者,学分审核视为不通过。学分审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学分审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处理。

    (二)中期考核

    1.研究生应于1.5学年内完成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答辩。在1.5学年内,学院组织开展中期考核,按培养方案对研究生开题情况及其他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未通过开题答辩的予以学业预警。

    2.研究生两次开题答辩未通过,或在第三学年末仍未通过开题答辩的,中期考核视为不通过。中期考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处理,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可申请转为硕士层次培养。

    4.中期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治学态度、论文开题情况等。

    2)研究生需进行个人总结,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

    3)导师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评语,并针对是否同意其参加中期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期考核工作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科成立由学科专家、导师代表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实施工作。。中期考核成绩符合要求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再次申请考核一次。

    进行考核前一个月学院会通知硕士研究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结题考核

    1.研究生一般于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

    2.研究生两次结题答辩未通过,或在有效学习年限结束前三个月未通过结题答辩的,论文结题考核视为不通过。论文结题考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论文结题考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给予结业处理。

    (四)学位审核

    研究生论文结题考核通过,且其学术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进入学位申请审核环节。

    学位审核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进行。学位审核包括学位论文外审、答辩资格审查、学位答辩、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等环节,学位审核任何环节未通过计1次,学位审核2次未能通过的研究生,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学位审核程序要求,通过毕业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学位审核程序要求,通过学位审核并做出授予学位决议的,授予学位,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申请学位条件,可申请学位,通过学位审核并做出授予学位决议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3.早于学制时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应满足培养要求外,其学术成果还应明显高于学位授予的要求。

    本培养方案自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并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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